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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北宋官瓷的“金絲鐵線”。

      北宋汴京官窯因崇尚御用汝瓷,除追求釉質感外,以開片佳者為美,其中“金絲鐵線”為最。所謂“金絲鐵線”毫不誇張,是形容大開片和小開片紋的不同顏色。大開片紋色深灰,被形容為“鐵線”,小開片紋色金黃或暗紅,被形容為“金絲”。“金絲鐵線”的顏色清楚分明。無論“鐵線”還是“金絲”,都不是隨時間久遠和外部環境生成的,而是窯工通過對窯溫變化的把握,使瓷釉在燒制過程中產生兩次開片,胎土和釉中所含礦物成分因比重不同,隨著空氣和水分先後向外升發,聚集到釉面開片的裂隙中形成。也就是說完全是在燒造過程中自然形成,器物一出窯就有“金絲鐵線”了。在高倍放大鏡下側面觀察,開片官瓷釉的表面實際沒有裂紋,“金絲鐵線”是在釉中的。這是燒造者追求的理想效果。正是這種胎、釉配製和掌握窯溫的燒造技巧,成為後人難以破解的工藝之謎。所以,至今無人能用仿燒的“金絲鐵線”以假亂真。有人說“金絲鐵線”是窯工在瓷器出窯時趁熱人工抹上去的顏色,這純屬憑空想像。

      歷史以來就有“官、哥不分”一說,實際是指官、哥瓷較難分辯的意思。究其原因在於,官、哥瓷都有相同的“金絲鐵線”和“紫口鐵足” 的典型特徵。甚至有的器物大小、器形都一模一樣,就像出自一人之手。恰是這些相同特徵證明它們“本屬同根生”,是源於同一工藝,同出於北宋京師官窯的不同產品。現實中,有人誤解“官、哥不分”的真實含義,認為區分的關鍵是瓷器開片的大小,這是不全面的。尤其把小開片的南方窯產的青瓷,當作宋代五大名瓷中所謂“百璣碎” 哥瓷,甚是離譜。還有人認為古人雲的“官、哥不分”,是指北宋官瓷和南宋哥瓷而言,更是不對。北官、南哥即不同朝為伍,又分別產自北方窯口和南方窯口,所用原料、工藝相去甚遠,怎麼會產生“官、哥不分”的說法?雖然今天北宋官瓷比南宋官瓷更為少見,但是,古人固于“五大名瓷”一說,一般所說宋代官瓷多是指“創出品牌”的北宋官瓷。因此,“官、哥不分”的哥瓷也只能是指北宋哥瓷,否則沒有可比性,更談不上難以區分的問題了。事實證明,“宋代五大名瓷”中的哥瓷仍是河南產的北宋哥釉官瓷。

三、關於北宋官瓷的“紫口鐵足”。

      所謂“紫口”,是前人形容官、哥瓷器在燒制過程中,器口和棱角處自然存在的一個顯著釉色特徵,實際是胎土內所含有色礦物質,從器物口沿棱角釉薄處聚集反出的結果;也有的是“金絲鐵線”開片細密集中,直觀上往往形成比其他部位更濃的色差,給人造成紫紅色的視覺效果,而不是指人為抹上的一圈紫褐色釉。“鐵足”則是形容器物底足露胎處刷的一層“芝麻醬”色護胎釉,其顏色象鐵色。所以,“紫口鐵足”是官、哥瓷共有的另一個特徵。但是,並非所有的官、哥瓷都有“紫口”的現象,只是少量器物有。“鐵足”則為官瓷一般都有。北宋官瓷器物圈足中間和立足器物的外底部一般都施與器身相同的釉(筆洗類有例外),只有圈足底平面和立足頂端的露胎處施“芝麻醬”色護胎釉。官窯後期的官瓷圈足、立足露胎處,有的不再上“芝麻醬”色護胎釉。有些施釉的可能是單純為了裝飾上的需要。如茶葉末官瓷有上護胎釉的,也有不上護胎釉的,上護胎釉的釉層就顯得很淡薄呈黑灰色。

       對上述七種官瓷的外底足進行比較,除滿釉支燒的類汝官瓷和滿釉支燒的哥釉官瓷無露胎外,其餘器物均有露胎。官窯中期以前的產品,圈足不甚規正,露胎處施較厚的“芝麻醬”色釉。後期如部分茶葉末官瓷底足露胎處,出現不施護胎釉的現象。早期官瓷的“芝麻醬”色釉略偏紅褐色;接近中期,官瓷的“芝麻醬”釉稍顯粘稠,為灰褐色,有的帶鐵灰色斑;晚期為黑灰色。

四、關於北宋官瓷的款識。

      在發現北宋官窯遺址之前,除根據官瓷實物的胎土、器型、釉質、燒制工藝、精細程度、老化狀況等特徵進行綜合分析斷代外,款識是判斷實物窯口和斷代的重要根據。現已看到的北宋汴京官窯的官瓷實物中,有少量帶款識的器物,這些帶款識的器物就成為確認北宋官瓷的重要依據和參照物。已見北宋汴京官窯早期青釉官瓷的款識有:“官”、“奉華”、“成王殿”、“皇后閣”等。款識的書體有隸、篆、行書等陽文款和陰文款,其中又分刻款和印款。無論什麼款識一律都落在瓷器外底中間,且上面都蓋了一層“芝麻醬”釉。汴京官瓷的“官”字款,有隸、篆書陽文或陰文印款,有行書陰文刻款。“奉華”、“成王殿”、“皇后閣”之類款識都是隸書、行書陰文刻款。上述官款表明,早期官款除落款的位置統一外,款識書體,落款工藝尚不統一、不規範。到了北宋官窯晚期,就採用了統一規範的款識。如茶葉末瓷,無論外銷還是內銷,凡瓷器落款識的一律使用篆書陽文外貼印款。茶葉末官瓷發現的款識有,“宋”、“官”、“五王府”、“丙午年造”等字樣。從器型結合款識分析來看,有“官”字款和部分傳統器形無款識的器物,可能是為內府訂燒的瓷器;“五王府”之類則為本朝藩宗王府的訂燒器;“宋”、“丙午年制”和其他具有西域風格造型的部分無款識器物,則多為外銷瓷器。

      在茶葉末官瓷的款識中,“宋”字款無疑表明了生產瓷器的朝代,屬於國號款。而“丙午年造”的干支紀年款則非常具有史實的考證價值。經查,北宋中後期有兩個“丙午”年,一個是宋英宗治平三年(西元1066年),另一個是宋欽宗靖康元年(西元1126年)。茶葉末官瓷上的“丙午年造”究竟指的是哪一年呢?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宋英宗治平三年之前,北宋宮廷用的是定瓷、景德鎮瓷和御用汝瓷。宋英宗執政僅四年,時間短促不可能建官窯。只有北宋後期的宋徽宗在京師設置過官窯生產官瓷。所以,“丙午年造”的茶葉末官瓷,應該是指宋徽宗宣和八年即宋欽宗靖康元年官窯燒造的。也就是說,有“丙午年造”款的官瓷,是北宋官窯燒造的最後一批官瓷,次年丁未即靖康二年,汴京就被金兵佔領。所以,它也是北宋王朝滅亡的歷史實物見證。

      官款不能狹隘的理解為“官”字款,應當指官瓷上所有的原始款識。有人認為北宋官瓷從不落“官”字款,只要有官字款就是贗品。理由是,官窯產品是單色釉,本出自官窯,沒有必要再落官字款,只有民窯為官府訂燒的官瓷,為了以示區別才落官字款。不知這種認為是純主觀想像還是有什麼客觀根據?北宋官瓷上的“官”字,不是代表官窯的官字,因此不是窯名款,更與單色釉無關。自大清以前,從沒見到歷朝歷代的官窯所產官瓷有落窯名款的,怎麼會把官字當成是窯名款了呢?北宋官窯燒造的瓷器也不像世俗所想,只是供皇上使用,還供朝廷各部衙門及王公大臣使用。以大清禦窯廠為例,唐英不僅給乾隆皇上燒造瓷器,還給朝廷的各部堂官,甚至包括給自己也燒造過瓷器,這些都有實物為證。所以,以“官”字為標識,不是窯名款,而應該是給各部衙門定做的公用器物。事實上北宋官瓷就有帶官字款的,這有相同品種無款識的北宋官瓷實物佐證。正因如此,後世仿北宋官瓷,才不僅仿器形還仿官字款,若沒有官字款,仿者為了蒙人,何必多此一舉有意露破綻?

      根據目前已見到帶官款的北宋中期御用汝瓷和北宋晚期官瓷實物進行分析,可以肯定,中國古代最早採用統一的官瓷落官款定制的時間,應上溯到北宋時期,而不是現在普遍認為的明朝永樂年。所以,元代及明洪武官瓷落官款也實屬必然,沒有見到不等於沒有(對此將另論)。當然,無論哪個朝代的官瓷並非全部都落官款,既然有的瓷器落官款,有的不落官款,這就說明,在什麼情況下官瓷落官款或不落官款都是定制的規定。在宋代,一般說來官瓷不落官款,落款的瓷器都屬於專門訂做或專供的器物。因此,何種情況下官瓷必須落官款,落什麼款,用什麼書體,落在瓷器什麼部位;何種情況下可以不落官款,都是屬於定制規定的內容,並由實行的寬嚴度決定的。所以,官瓷落官款定制的形成和存在,並不單純取決於落官款瓷器的數量。從已見到的北宋中期御用汝瓷和北宋晚期官窯的各色官瓷看,落官款的器物雖少,但落款的部位和使用的款識文字、落款工藝等逐步規範趨於統一,表明官瓷落官款已成為官窯定制,不是窯工的隨意所為。從晚期茶葉末官瓷還可以看出,除器形的限制外(如倒流壺、平底無足器物),落官款的器物顯著增多,落款工藝、字體都十分講究,且規範統一。這一客觀現象似乎進一步表明,北宋官窯官瓷落官款,不僅已成定制,還經歷了一個落款制度由寬到嚴的施行過程。從這些瓷器實物分析,是否落款,落什麼款,歸根結底還是根據器形、用途、使用者要求來決定的。

  

→由[中國收藏室]之研究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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